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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商品不退定金 消费者落入商家“定金陷阱”

时间 : 2024-04-24 13:38:28  作者: 小九nba直播回放

  【导读】消费者订购家具预付了2000元定金,之后改变主意想退货退款,商家咬定凡定制商品一律不退定金。消费者吃了哑巴亏,落入商家定金陷阱。《天天315》聚焦本周消费投诉热点。

  最近一段时间,《天天315》节目接到了多起消费者关于定金的消费投诉,因为种种原因,消费者和商家之间不能达成购买协议,这个定金到底应不应该退还,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焦点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朱巍,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参与了节目的讨论,并作出了分析和评论。

  我们常提醒消费者,“定金”和“订金”这两个字含义是不同的。但大多数消费者还有搞不清楚到底有啥不一样的区别。这一字之差是否就暗藏着消费陷阱呢?

  胡钢:简单说,“宝盖定金别后悔,违约不退或者双赔”。意思就是说这种定金是具有担保性质的,如果支付定金一方发生了违约,对方是不退的,如果是接受定金那一方违约了,它应该双倍退定金。而“订”金,基本上就是预付款,是可以冲抵全部货款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履行约定,还能要求退回来。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哪个“定”得协商清楚。

  朱巍:“定”和“订”虽然讨论了十几年,但实际上我们对它的认识有一个特别大的误区。首先,咱们国家的民法和商法是同一部法律,所以合同法不仅是规范民事行为,更多是商事行为,所谓的定金,更多针对商业行为。但是,对于民事行为来说,尤其对消费的人权益保护来说,定金不退换跟7天退货其实就是存在矛盾的。这种情况下,很多人搞混了,没有把合同法的民事法性质和商事性质区别开来。在我看来吗,只要消费的人不是用做商事行为,即便是宝盖的“定”,也必须得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都是法律,都是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它们位阶上是一样的,但是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合同法是普通法,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对消费的人提供保护的特别法律。另外从新法应用于旧法的角度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也是在1999年合同法修改之后,所以一定要优先适用。在类似情况下,不要拘泥于合同法的规定,要优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来看一个案例:消费者周女士称,她几天前在某品牌服饰店交纳了400元订金订购某款服装(这件服装价值400元),但在看到货品实物后,又打消了购货念头。周女士于是找到商家协商退款,可是商家称,这笔钱不能退还了。于是,周女士求助工商部门,并询问这笔钱到底应不应该退还。

  如果确定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商家开出的收据明确标明已交款项为“订金”,那么,按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这个“订金”到底该不该退?

  胡钢:如果真是这么一个言字旁的“订金”的线%是要退的。如果商家不退,那就属于违反法律了。

  《合同法》第115条明确规定了定金罚则。即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交付方违约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无权收回定金;接收方违约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应双倍退定金。且“定金”总额不允许超出合同标的的20%。

  不久前,扬州某大型家具商城搞活动,商家宣称,此次活动优惠幅度罕见,而且支持30天内无理由退货,让我们消费者购物无后顾之忧。王女士最近正忙着为新房买家具,得知消息后,很心动,一番挑选后,在该家具商场内某品牌店定购了一套家具,经过与店员的讨价还价,最后以4.5万元成交。王女士支付了2000元定金。

  可回家后,王女士越想越后悔,她觉得自身太草率了,在征求家人意见后才发现,家人都不喜欢自己定下的样式,王女士心想,“商城公开承诺,30天之内都是可以退货的。”于是,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并退还定金。让她没想到的是,商家明确告知,因王女士购买的家具属定制商品,不属于30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如果坚持要退,2000元定金将不予退还。王女士很不解。“不是承诺了30天内无理由退货的吗?为什么还要扣我的定金?”在她提供的合同上,消协工作人员发现,王女士购买的家具的确属定制商品。

  胡钢:既然商城公开承诺30天无理由退货,那么我们的法律保护高于法律底线又对于消费者有利的承诺,商家一旦做出这种承诺,就成为它的合同义务,它就必须履行。当然可能商家会说,我还附了一些具体的细则,比如说定制家具不适用。那我们要看消费者是否明确接受了这个细则。因为消保法明文规定,商家不能以殿堂告示、单方声明的形式缩减消费者的权利。商家需要举证消费者知道、接受了这些细则。如果商家确实不能举证说这位消费者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一堆所谓的细则,那么就应该满足那群消费的人退货退款的要求。

  案例中的王女士很懊恼,一个劲地怪自己当初没有想清楚,这2000元钱就当交学费了。对更多的消费者来说,如何避免犯这样的错误?

  胡钢:目前已经逐渐转向了消费者主导的时代,也就是说消费者选择的可能性非常大,绝对不能相信商家所谓的“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对于消费者来说,你没交钱的时候,商家千方百计讨好你、满足你,各种口头美景展现给你,交了钱以后可能个别不良商家的嘴脸就完全不一样了。消费者还是要慎重选择,尤其是付款之前要小心,签合同注意哪个“定”,宝盖“定”绝对不能轻易写。

  朱巍:签合同还是要注意,现在好多阴阳合同,通过用欺诈的手段骗消费者,让我们消费者顺着它的意思签两份合同。一定要注意,不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也绝不会像它说的你不交定金这样的一个东西就被人抢了。一手交钱、一手货,争取在签合同之后再交钱,合同要仔细看,特别权利义务部分一定要看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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