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logo

小九nba直播回放

首页 > 小九nba直播回放

【减税降费】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是什么?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别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文带你解决这样一些问题↑

时间 : 2024-03-05 17:46:45  作者: 小九nba直播回放

  原标题:【减税降费】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是什么?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别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文带你解决这些问题↑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工业与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要求,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情况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查询。

  (2)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3)申请进入2023年度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应在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对申请进入2024年度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有关销售额时限要求另行通知。

  (1)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八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负责对已认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2)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七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明显的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公司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3)对于已向认定机构报告,但还没完成更名审核过程的企业,如需申请进入享受政策名单,可向地方工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变更名称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地方工信部门商同级税务部门后共同确定。

  答:企业应依据自己真实的情况判断所属行业,并对填报行业真实性负责。确需修改的企业,应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依次点击“企业注册信息管理”—“企业核心信息修改”,修改后保存提交,系统提示“修改成功,信息已生效”。返回系统,点击右上角“更新申请书中企业注册信息”,系统提示“更新成功”。企业修改所属行业后,所在地工信部门复核无误,允许继续申报。需注意的是:处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认定过程中的企业,不可修改所属行业。

  答:(1)申请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申请。

  答:对于已确定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在2023年享受政策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答:为确保合乎条件的企业能够接续享受政策优惠,对于已确定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在2024年享受政策时间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3年内,2023年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未通过的,或2023年未再次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2024年需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审核通过进入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后再享受政策。

  (2)除第一种情形外的别的企业,政策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形成前,2024年名单制定工作另行通知。

  答: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中新增的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政策。

  答:已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未进入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不存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列入不再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单等情况,则应在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发布之月起停止享受政策。

  答: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地方工信部门应将其列入不再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单,推送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依据名单上列明的“不再享受政策时间”确定纳税人从对应月份后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此前已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有必要进行转出,已实际抵减的需要进行追缴。

  (2)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本身不从事产品的生产加工,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营销售卖额。

  答:(1)非法人分支机构(仅限一般纳税人)如申请享受政策,需由总公司在申报时代为填报有关数据。如属于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则应由总公司汇总分支机构销售额计算比重,仅总公司享受政策;如不属于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则总公司和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销售额应在申报表中单独填报并单独计算比重。

  (2)对于总公司的制造业销售额比重不满足条件,但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制造业销售额比重满足条件,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对于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总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的,如总公司制造业销售额比重未超过50%,但非法人分支机构销售额比重超过50%,则总公司不可享受政策,非法人分支机构能够轻松的享受政策。

  二是对于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总公司所属行业不是制造业的,总公司和非法人分支机构均不能享受政策。

  答:(1)如未将拟申请享受政策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一并填报,总公司应向地方工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由地方工信部门将已通过的申请退回,总公司补充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后再次提交,地方工信部门重新审核。

  答:企业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审核进度,也可与所在地工信部门沟通咨询审核进度及相关材料具体报送方式。

  答:申请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于每月20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做申报,地方工信部门于每月25日前确定名单,推送同级税务部门并报送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答:(1)对于已确定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如未被移出名单,不用重新申报。

  (2)地方工信部门每月形成的名单只需包含新增企业,不用重复报送前期已在名单中的企业。

  (3)地方工信部门于每月1日前形成不再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单,推送同级税务部门并报送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答:(1)根据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企业可对照文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需按照上述规定重新申请认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周年致辞】如“7”而至 未来可期——热烈祝贺江苏信惠通成立七周年!

  ○【政在解读】创新.继承.集成——2021年南京市一号文与前三年一号文关系分析!


上一篇:河南对辊制砂机多少钱一台?
下一篇:世界杯中的赌球漩涡:地下博彩藏身社交平台 赛果难测平台“躺赢”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